敦化江南村镇银行
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吉林晟铭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长、行长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注册名称
公司注册中文全称: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敦化江南村镇银行。
公司英文全称:Dunhua Jiangnan Village Town Bank Company Limited。
二、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敦化市丹江街华康路959号,邮政编码:
133700。
分支机构情况见下表:
网点 | 地址 | 电话 | 备注 |
营业室 | 敦化市丹江街华康路959号 | 0433-6260698 | |
亿洋支行 | 敦化市亿洋大街紫钰嘉园A区 | 0433-6430199 | |
南湖支行 | 敦化市渤海街老城委6组 | 0433-6332888 | |
民心支行 | 敦化市民主街新华社区锦绣华府00单元0001001 | 0433-6335333 |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李慧军。
五、联系方式
公司网址:www.dhjnb.com
电话:0433-6265566;传真:0433-6206600。
六、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门。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注册日期:2007年4月18日
公司注册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006601182825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吉林晟铭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告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及监管指标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32,236万元,其中各贷款66,921万元;负债总额125,574万元,其中各项存款118,945万元;所有者权益6,66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4,000万元;截至12月末,公司实现净利润132万元,一般风险准备余额1,595万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1,764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营业收入6,910万元,营业支出
6,829万元。实现拨备前利润158万元,净利润132万元。
(三)风险抵补能力指标
全年计提贷款损失准备0万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
1763.57万元,拨备覆盖率为150.80%。
(四)贷款质量指标
截至2021年末,不良贷款余额1196.51万元,不良贷
款率为1.75%。
(五)流动性指标
截至2021年末,流动性比例196.15%、流动性缺口率
96.75%、核心负债依存度91.12%。
(六)资本充足指标
截至2021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净额6,661.82万元,一
级资本净额6,661.82万元,资本净额7,255.88万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72,258.98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6,222.31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22%,一级资本充足率9.22%,资本充足率10.04%。
二、重要业务数据摘要
主要经营项目指标(无特殊情况该部分数据金额单位为
人民币万元)。
1.存放同业款项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存放同业款项 | 31573.63 | 10259.81 |
存放系统内款项 | 0 | 0 |
合计 | 31573.63 | 10259.81 |
2.发放贷款情况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正常类 | 65213.76 | 61810.67 |
关注类 | 537.24 | 481.99 |
次级类 | 258.75 | 303.8 |
可疑类 | 910.76 | 970.29 |
损失类 | 0 | 0 |
合计 | 66920.51 | 63566.75 |
其中:按担保方式划分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信用贷款 | 594.06 | 414.63 |
保证贷款 | 24068.1 | 22965.04 |
抵押贷款 | 34576.59 | 36383.32 |
质押贷款 | 7681.76 | 3803.76 |
合计 | 66920.51 | 63566.75 |
3.贷款损失准备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贷款损失准备 | 1763.57 | 1763.57 |
合计 | 1763.57 | 1763.57 |
4.应收利息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各项贷款应收利息 | 175.53 | 187.22 |
减:坏账准备 | 0 | 0 |
合计 | 175.53 | 187.22 |
注:应收利息系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利息,公司根据核算规范,由系统自动结转到表外科目核算。
5.应付利息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5558 | 3078.1 |
注;应付未付利息逐笔计提方式计算(有自动转存的全部按该档次利率计算,没有自动转存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利率计算)。
6.所有者权益类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实收资本 | 4000 | 4000 | |||||||
资本公积 | 0 | 0 | |||||||
盈余公积 | 897.17 | 877.42 | |||||||
一般风险准备金 | 1595.09 | 1410.49 | |||||||
其中:未分配利润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本年年初金额 | 234.57 | 110 |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7.65 | 39.9 | |||||||
加:本年净利润 | 131.68 | 221.25 | |||||||
可供分配利润 | 373.90 | 331.25 | |||||||
减:本年提取盈余公积 | 19.75 | 31.57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84.59 | 25.21 | |||||||
本年分配现金股利数 | 0 | 0 | |||||||
转增资本 | 0 | 0 | |||||||
其他减少 | 0 | 0 | |||||||
本年年末金额 | 169.56 | 234.57 | |||||||
7.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型企业贷款情况 | |||||||||
年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季均 | 季均比上年 | |||
2020年 | 3318.76 | 3871.56 | 4042.32 | 4029.05 | 3815.42 | 1340.22 | |||
2021年 | 4316.73 | 6784.36 | 7886.94 | 6873.48 | 6465.38 | 2649.96 | |||
8.小微企业贷款情况 | |||||||||
年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季均 | 季均比上年 | |||
2020年 | 3318.76 | 3871.56 | 4042.32 | 4029.05 | 3815.42 | 1340.22 | |||
2021年 | 4316.73 | 6784.36 | 7886.94 | 7573.48 | 6640.38 | 2824.96 |
2021年,公司总行信贷管理科负责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管理,截止2021年末,公司小微企业贷款累计投放9,967万元,客户数量34户,贷款平均利率6.8710%。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李慧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工作经历:1987.12-1989.01任敦化农行储蓄所储蓄员;1989.01-1996.06任敦化农行信息科科员;1996.06-1999.07任敦化农行信用卡部副科长;2002.03-2006.01任敦化农联社财务信息科副科长;2006.01-2010.01任敦化联社大石头信用社主任;2010.09-2014.01任敦化联社营业部主任;2014.01-2015.08任敦化联社客户管理科科长;2015.08-2016.01任敦化农商行个人业务部总经理;2016.01-2017.02任敦化农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2017.02-2017.10任敦化农商行后勤保障部总经理;2017.11-2017.12任敦化农商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董事长。
赵君刚,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毕业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10月-1996年12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秋梨沟信用社信贷员;1996年12月-2003年4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东信用社信贷员;2003年4月-2007年6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信贷员;2007年6月-2008年5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销科科员;2008年5月-2009年6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石头信用社副主任;2009年6月-2016年10月任敦化农商行资产风险管理科总经理;2016年10月-2018年5月任和龙敦银村镇银行监事长;2018年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行长;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董事。
宋景威,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出生,毕业于延边州党委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工作经历:1996.11-1999.12就职于吉林省延边州消防支队,职务战士;2001.09-2007.08任吉林省延边州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科员;2007.08-2011.03任吉林省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办公室科员;2011.03-2013.11任吉林省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办公室主任;2013.11-2015.03任延边农村商业银行综合管理处科员;2015.03-2016.04任延吉、汪清村镇银行筹备组成员;2016.04-2016.10任汪清和润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6.10-2018.05任景县丰源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成员;2018.05-2019.10任景县丰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9.10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副行长;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董事。
鹿存强,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出生,毕业于延边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历,从事金融工作年限8年,工作经历:2007.07-2012.03就职于吉林乐烁律师事务所,职务律师;2012.03-2013.05就职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职务科员;2013.05-2015.12就职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职务科长;2015.12-至今就职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职务总经理;2020.10-至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董事。
张琳琳,女,满族,1981年1月出生,毕业于北华大学会计学专业、法学专业,2005.6-2007.12任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2007.12-2010.4任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法学院教师;2010.4-2019.7任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法学院教师兼财务处科员;2019.7-至今任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法学院教师财务处负责人;2020年12月由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
许文革,男,朝鲜族,本科学历,1966年9月出生,该同志1984.11-1999.12就职于延边龙井城市信用社,职务记账员、复核员、主管会计、会计科长;2000.01-2007.02任吉林省延吉市小营农村信用社任副行长;2007.03-2010.11任延边农村合作银行小营支行任副行长;2010.11-2013.06任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小营支行任副行长;2013.07-2015.04任吉林省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社任副主任;2015.05-2020年7月任福建平和润丰村镇银行任监事长;2020年7月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监事长。
王丽立,女,汉族,1981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该同志2013年10月参加工作,曾担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营业部柜员;2014年调入敦化江南村镇银行民心支行综合柜员;2015年调入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后督中心任科员;2018年10月调入财务科任记账会计;2019年5月调入后督中心任副科长至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监事。
张秀艳,女,1986年出生,2012年-2013年就职于吉林海资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就职于维丰税务师事务所;2014年-2019年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计划财务科科员;2019年-2020年8月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合规风险科科员;2020年8月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综合管理科助理;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李慧军,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董事长。简历如下:
李慧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工作经历:1987.12-1989.01任敦化农行储蓄所储蓄员;1989.01-1996.06任敦化农行信息科科员;1996.06-1999.07任敦化农行信用卡部副科长;2002.03-2006.01任敦化农联社财务信息科副科长;2006.01-2010.01任敦化联社大石头信用社主任;2010.09-2014.01任敦化联社营业部主任;2014.01-2015.08任敦化联社客户管理科科长;2015.08-2016.01任敦化农商行个人业务部总经理;2016.01-2017.02任敦化农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2017.02-2017.10任敦化农商行后勤保障部总经理;2017.11-2017.12任敦化农商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董事长。
许文革,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监事长。 简历如下:
许文革,男,朝鲜族,本科学历,1966年9月出生,该同志1984.11-1999.12就职于延边龙井城市信用社,职务记账员、复核员、主管会计、会计科长;2000.01-2007.02任吉林省延吉市小营农村信用社任副行长;2007.03-2010.11任延边农村合作银行小营支行任副行长;2010.11-2013.06任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小营支行任副行长;2013.07-2015.04任吉林省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社任副主任;2015.05-2020年7月任福建平和润丰村镇银行任监事长;2020年7月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监事长。
赵君刚,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行长。简历如下:
赵君刚,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毕业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10月-1996年12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秋梨沟信用社信贷员;1996年12月-2003年4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东信用社信贷员;2003年4月-2007年6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信贷员;2007年6月-2008年5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销科科员;2008年5月-2009年6月任敦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石头信用社副主任;2009年6月-2016年10月任敦化农商行资产风险管理科总经理;2016年10月-2018年5月任和龙敦银村镇银行监事长;2018年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行长。
宋景威,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副行长。简历如下:
宋景威,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出生,毕业于延边州党委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工作经历:1996.11-1999.12就职于吉林省延边州消防支队,职务战士;2001.09-2007.08任吉林省延边州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科员;2007.08-2011.03任吉林省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办公室科员;2011.03-2013.11任吉林省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办公室主任;2013.11-2015.03任延边农村商业银行综合管理处科员;2015.03-2016.04任延吉、汪清村镇银行筹备组成员;2016.04-2016.10任汪清和润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6.10-2018.05任景县丰源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成员;2018.05-2019.10任景县丰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9.10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副行长。
李伟,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副行长。简历如下:
李伟,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出生,毕业于北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专业,本科学历,2009.04--2012.01任敦化农联社信贷员;2012.01--2015.07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信贷科科长;2015.07--至今任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副行长。
二、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主要高管人员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与管理,其业绩考评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由股东大会决定、监事会监督。行长和经营层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考评与监督。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按照激励、效率、公平的原则,公司将考核方案细化,具体对各支行、各经营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分为经营效益指标、发展转型指标、合规经营指标、 风险管理指标、社会责任指标。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其中:经营效益类占20分;发展转型类占20分;合规经营类占25分;风险管理类占25分;社会责任类占10分。
2021年,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公司高管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按照其税前绩效工资(含奖金)的30%-50%进行延期支付。
三、员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员工80人。按照学历划分,本科45人,专科学历31人,高中及以下学历4人;按照年龄划分,35岁以下员工45 人,36-45岁23人,46-55岁9人,56岁及以上3人; 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划分,中级职称11人,初级及以下69人。
第四章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认真落实监管部门下发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规和指引,不断加强公司治理,建立了各项风险管理政策措施,使得公司公司治理架构更加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做到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保证了股东参会并行使表决权。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股东54名,股本总额4,000万元。其中,法人股1名,持股金额2,775万元, 占比69.375%;自然人股东53名,持股金额1,225万元,占比30.625%。公司2021年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19个议案。
(二)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非职工董事1名、执行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和《章程》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决策,并向董事会报告。202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股权转让等60项议案。
(三)监事会的构成
监事会成员3名。一名股东监事,两名职工监事。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列席董事会、经营层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依法合规性,以及董事、经营管理层参与决策的行为进行了现场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通过了定期审计报告等23项议案。
(四)经营管理层
公司报告期内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行长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支行经营管理活动由总行行长授权,支行对总行负责。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诚信履职,勤勉尽职,在完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策略与整体框架、财务监控、审计监督以及对高管人员的监督评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能亲自按时参加董事会,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发生。
(二)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与监督,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责任、风险、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延期支付薪酬考核机制,优先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主管能动性。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依据: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董事会每年下达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依法合规经营状况,并根据考评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惩。
四、公司部门构成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内设信贷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资产风险管理科、综合管理科、个人业务科和后督中心、合规风险科、稽核审计科、党建办公室9个科室。下辖1个总行营业部和3个支行。
第五章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6月25日、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份股权转让的议案》《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总结》《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战略发展规划》《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评价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评价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评价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薪酬管理办法》《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关于聘请吉林晟铭会计师事务所对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薪酬计划》《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办公楼拟迁址》《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
第六章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治理完善总体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致力于进一步完善本行治理结构,增强本行治理机制的有效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二、内控管理执行情况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认定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制度建设、风险管理、存款业务、信贷业务、计划财务、中间业务、安全保卫、内部监督、案件防范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信贷业务、存款业务、同业业务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全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控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业绩客观真实,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也无任何损害股东利益之行为。经认真审查,2021年度会计财务状况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吉林晟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保留或拒绝表示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之行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总体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未发生重大案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全行进行了全面风险排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工作,并对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在对包含关联交易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按季度上报风险排查报告,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培训和重点检查。
三、业务策略推进情况
积极服务支持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向农业倾斜,突出服务于实体经济。截至2021年末,公司类贷款余额7573.48万元,较年初增长3544.43万元,增幅84.21%。全部贷款行业投向排名前三的是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合计贷款余额59056.25万元,占各项贷款的88.25%。
四、人才战略落实情况
新招员工5人,严格执行《劳动法》及相关的规章制度,核定了2021年全体员工缴费基数,按时足额上缴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正式员工还及时上缴企业年金。对干部员工薪酬体系实行“等级化、动态绩效考核"模式的管理办法,以岗定薪,按绩取酬。
第七章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了具体的工作。监事会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确保了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二)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业绩客观真实,内控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也无任何损害股东利益之行为。
(三)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
监事会经认真审查公司2021年度会计财务状况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 认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之行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未发生重大案件。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内监事会共召开了监事会会议4次。共审议通过了关于《敦化江南村镇银行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经营运行报告》、《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等议案。
第八章风险控制情况
全面风险控制方面,公司致力于建立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以良好的风险控制技术、科学的风险管理手段、专业化的风险从业队伍,实现风险控制向风险管理的根本转变,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1.信用风险状况及措施。
公司贷款审批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管理集体议事决策机构。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架构,分别承担相应环节的职能。公司信贷管理科负责组织贷款业务营销,贷款政策制度制订,规定权限内贷款的贷前调查、贷后检查,全行信贷投向,投量和结构的调控等;公司合规风险科负责各类授信业务文件材料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检查,配合贷后管理监控,管理授信业务档案,提供专业的审查意见等;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权限内贷款审批;公司信贷会计负责放款、柜面管理等;公司风险资产管理科负责风险管理政策制定,组织不良资产清收管理、风险处置等。
2.流动性风险管理状况及措施
2021年,公司流动性总体情况较好,流动性持续处于较充裕状态,存款稳定性得到极大提升,不断优化流动性及信贷资产结构,降低了信贷风险。
2021年各季度流动性相关指标具体如下:
项目 | 3月 | 6月 | 9月 | 12月 | 监管限额 额 |
流动资产 | 32823.38 | 26119.43 | 25217.37 | 43875 | — |
流动负债 | 25786.64 | 19078.16 | 21311.80 | 22367.85 | - |
流动性比例 | 127.29 | 136.91 | 118.33 | 196.15 | ≧25% |
核心负债比例 | 92.21 | 95.19 | 98.27 | 91.12 | ≧60% |
流动性缺口率 | 93.90 | 93.09 | 97.62 | 96.75 | ≧-10% |
存贷款比例 | 52.13 | 55.97 | 56.05 | 56.26 |
3.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及措施。
公司在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保证了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司风险合规科作为全行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的主要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业务办理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以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通过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等手段,提高全行风险防控能力。公司结合实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各种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高业务人员防范差错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完善内控体系,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延伸,及时、有效揭示风险隐患;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评估,实现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全员素质,实施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措施,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4.声誉风险管理状况及措施。
多年来,公司紧紧按照发起行的工作要求,在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升市场份额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针对当前舆论环境,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将其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强化舆情监测,取得了积极的管理成效,未发生任何负面信息、媒体曝光及上访事件。与此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提高,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凸显,公司还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导,极大提高了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第九章重要事项
一、最大10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类别 | 持股比例 | 持有股份数 |
(%) | (万股) | |||
1 |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 | 69.375% | 2775 |
2 | 王艳 | 自然人 | 2.500% | 100 |
3 | 姜波 | 自然人 | 2.250% | 90 |
4 | 李超臣 | 自然人 | 2.250% | 90 |
5 | 郑强 | 自然人 | 2.250% | 90 |
6 | 李振宁 | 自然人 | 1.500% | 60 |
7 | 张晶辉 | 自然人 | 1.250% | 50 |
8 | 刘志琼 | 自然人 | 1.250% | 50 |
9 | 金凤红 | 自然人 | 1.000% | 40 |
10 | 兰程 | 自然人 | 1.000% | 40 |
二、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 其中:法人股277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69.375%;自然人股122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30.625%。
三、股权质押方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不存在出质公司股权的情况。
四、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公司内部人(董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商业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的贷款授信。公司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六、 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托管、租赁、承包事项或其他公司托管、租赁、承包本公司资产的事项;无任何违反国家金 融法律法规的金融担保业务;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合法、合规, 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1年敦化江南村镇银行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一年来,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工作成效明显。公司积极通过网点现场宣传、集中宣传和LED滚屏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了客户对金融法律法规、公司金融服务项目等金融知识的接受度。2021年度深入开展各项营销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了进农村、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年内按照监管部门及省联社要求组织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社区等活动主动面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普及宣传金融基础和法律知识。在营业场所、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等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各网点均在营业厅内张贴消保热线公示牌,告知投诉受理联系方式。投诉方式包括公司24小时客户热线等,投诉渠道畅通、有效、便捷。总行层面由个人业务科直接负责消费者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普通投诉案件需在72小时内处理完毕,加急投诉案件应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制定了敦化江南村镇银行2021年消保培训计划,通过例会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部门及网点负责人及一般员工。制定了《敦化江南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2021年度消保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确保员工了解掌握消保理念和要求。
八、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的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事件。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情况
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监管部